“这,不、不用了大哥,我直接用筷子就好了。”
其实洛永振在点三份套餐之前完全忘了吃相的问题,结果现在才想起来,似乎晚了点儿。
也怪他排队的时候看了别人吃的场面,不得不说,那个时候他就隐隐觉得这蹄子看着可是真的香。
“别客气,这吃东西要有吃相是没错,但也要看吃的是什么,谁吃面条不出声?这猪蹄子就算是切成了块儿,也是用手拿着吃爽啊!”
说完,墨贤林就继续自己的“吃蹄子”
事业,钟万明也有样学样。
真别说,就是比用筷子吃起来爽得多,连啃蹄子的度都快了不少,那些边边角角的肉也因为手部的支撑变得更容易入嘴。
洛永振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手套,手上的筷子依然没放下,在大碗里挑了块看起来比较好啃的又下了嘴。
如果说第一口吃的鲜虾芙蓉羹让他对远舟楼的印象有了改观,那么啃猪蹄子的时候,他已经彻底地爱上了这里的美食。
以往吃过的那些精致的美食有种奢华而不近人情的味道,偶尔吃一两次或许会出惊艳的感叹,但却无法永远都让人沉醉。
反而是这种平价的美食,食材虽然都是普普通通,但被这远舟楼的大厨做出了家的感觉,那是一种让人期望每天都能吃到的味道。
蹄子肉带着微微的辣味儿,每一次跟牙齿的碰撞都让味道变得更加清晰,早就已经养刁了的味蕾在此时仿佛像是被唤醒了一般,此刻不停地向大脑传输着“好吃”
二字。
然而,洛永振一个没夹住,这吃了没几口的蹄子块直接从筷子上脱落,先是翻滚到了桌子上,随后又是一个自由落体到了洛永振的身上,最后再一“蹦”
,跟地面来了个亲密的接触。
“啧。”
用筷子稳如泰山的芦昭飞出了不屑的声音,但洛永振可没心思想别的,他心疼啊!
这么好吃的猪蹄子,他点了三人份虽然够多,却也不能浪费啊!舌头刚刚尝到了美味,硬生生地就这么掉在了地上,搁谁谁不心疼?
从地上把蹄子块捡起来放在桌边上,洛永振心一横,把刚才钟万明递过来的手套包装给拆了开来。
第121章【这么能吃?】
此时,远舟楼外面的队伍越来越长,萧关鸿趁着空当的工夫瞅了瞅,摇了摇头。
“老板,外面队伍太长了,你看咱今天还能有多少份能卖啊?”
盘算着啥时候下班,萧关鸿麻溜地去了后厨。
“让外面的别排了,这屋子里的应该就差不多了。”
忙得根本没空抬头,楼远舟喊着。
“得嘞!”
看了一眼刷盘子刷得面无表情的宋胜,萧关鸿又小跑着出去了。
出了后厨,正好看到洛永振这一桌,那一大碗的猪蹄子别说有多显眼了,周围的排队的人或多或少都要时不时地看上一眼。
万一前面的食客都跟这位一样这么有胃口,怕是要不了多久又该结束营业了。
并没有多想,萧关鸿出了门,好说歹说吼了半天才把队伍前面的人劝走。
毕竟排了不少时间了,突然说结束排队,那外面这些人可是相当难受的,但是又能怎么办呢?只能怪自己来得太晚。
这前面的人散了,后面的也开始得到消息,一时间,仿佛哀叹的声音就传遍了整条星辰北路一样。
萧关鸿也不敢耽搁太长时间,转身回了餐厅,忙活了一阵帮人点了餐,收拾了几张桌子,就又去后厨。
当他再次路过洛永振这一桌的时候,刚才看起来还挺壮观的猪蹄子竟然已经少了一大半,取而代之的是桌上堆成了山的蹄子骨。
“我去,这么能吃?”
没忍住,萧关鸿直接说了出来,旁边排队的客人可算是找到了话茬。
“帅哥你刚才不在啊!这小伙子,这啃猪蹄的度简直了,我们都惊呆了!”
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手里拿着手机,耳朵上戴着大红色的耳机,仔细一看都是最新的潮流款,身上穿着的也是更受年轻人们追捧的羽绒款冲锋衣,脚上的靴子更是显眼,看上去锃亮锃亮的,绝对是个赶潮流又时髦的大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