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倒出来在地上一看,一共六个,个个都大,此时也没空去吃,便先将其滚在一旁角落,自己则是坐了下来,慢慢想明天怎么安排。
早上本就要出摊,要是还再做别的必定十分仓促,忙中容易出错,宋妙也不打算太折腾,最后决定明天多做些糯米饭、烧麦,再每人配个汤就好——而今她的糯米饭同烧麦在太学中也有了些名气,学生们哪怕早早出来排队都不一定能买得到,拿来做回礼,想来并不会太过寒碜。
至于午饭,还是要稍微像样点才行。
给这个年纪的学生送道谢餐,其中自然是不能少了肉的。
羊肉、鸡鸭鹅肉都太贵,价格最合适的,就只剩下猪肉。
她平常收摊回来时辰已经不算早,想要在个把时辰里做出三十来个人的饭菜,只能提前预备。
宋妙心中有了方向,去到坊子之后,直奔猪肉档。
她打算做猪脚饭。
这东西只要提前卤透,并不怕放。
到时候煮好了米饭,将卤好的猪脚切分好,往饭上一码,再配些绿叶菜,半个一个的卤蛋,一勺酸菜,拿卤汁一浇,虽然成本不高,但有肉、有菜、有蛋,学生很难会不喜欢……吧?
找了好几个档口,宋妙才买齐了四对猪脚、四对猪手。
猪生四蹄,前头两只蹄子叫猪手,后头两只蹄子叫猪脚,看着好似都是猪蹄子,其实口感、肉质相差不少。
前蹄猪手因承担着猪身上最多的活动量,肉质更紧致,肥瘦更合宜。
跟前蹄相比,后蹄行动、承力都更少,这就意味着它的肉更肥,筋膜更分散,肉质虽不如前肘紧实,好在久煮不烂,也不容易发柴。
取靠近猪大腿那一节,往往肉最多,取靠近猪蹄子那一节,往往胶质最多,多是皮,并非肥肉,十分有吃头。
而在猪蹄子和猪大腿之间的一段中小腿,因在四趾中间,带着蹄筋,谓之四点金,有筋、带肉、不肥、不瘦,炖煮之后又软又糯,又最容易吸收卤汁味道,乃是猪蹄中的猪蹄,猪之精华所在。
买好了猪蹄、猪肉,又捎了两块猪皮,和着宰好的整鸡、半边老鸭、猪大骨这些个肉类一起装进竹篓里,刚背上,宋妙就觉得自己被压得整个人凭空矮了一节似的。
她不敢耽搁,生怕在外头耽搁得再久些,被这山一样的食材压习惯了,日后可能再难长高。
买好了肉类,少不得去买配菜。
宋妙本来想做个三白汤,一来下火,二来清口,但在菜坊里逛了一圈,刚买好了萝卜,就见到不远处有个档口在卖芥菜。
芥菜清火,正合程子坚一众上火人不说,添点荤肉进去,比起三白汤来,味道也会更丰富些,想来那些个太学生们会喜欢。
宋妙便临时换了主意,买了些芥菜。
回家之前,她还特地绕去广南货行里,省着买了几只鲽鱼干同比目鱼鲞,另有冬菜跟薄腐皮。
终于所有东西都买齐了,一到家,宋妙旁的不管,先开始做卤汤——这东西耗时最久,但却是最最重要。
只要卤汤味道对了,莫说猪脚,扔双草鞋底进去都能就着那卤汁味道吃一碗饭。
都是新鲜骨肉,焯水便少了肉味,她洗净之后,直接下了锅,拿整鸡一只、老鸭半只、猪骨数根,剃干净的猪皮两块,又有大海鱼,南姜来慢慢吊汤。
这汤要靠小火慢耗,一时半会急不来。
宋妙便搬了张椅子在灶边一边小憩,一边看火。
她忙了半夜一早上,往返奔波,说不累是假的。
一个人出摊,又要做,又要卖,还要采买,间或还要上些新鲜吃食,或是你情我礼,真的有点忙不过来。
但若要按着今日那学生提议的雇人,人却不是那么好雇的。
自己本就是孤身一个,若是雇个年纪小的,一团孩子气,未必能帮得上什么忙,找个熟手的,也要预防给对方拿捏。
不过眼下还太穷,负债又太多,远远没有到可以考虑雇人的程度。
宋妙只把此事暂且挂着,预备来日有了条件再做考虑。
她断断续续补了几个小鸡啄米一般的鸡仔觉,又起来把明日糯米饭要用的材料给备好了,慢悠悠炸了七八只肉卷章——这是用来配猪脚饭的,乃是用后腿肉剁成肉糜,和了冬菜、炸蒜一应佐料均匀涂在薄腐皮上卷起,过油炸制,谓之卷章。